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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月份我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了27500元定金,刚好碰到佛山限购,而且自己没有达到在佛山购房的条件(不是佛山的户口、没有佛山的社保等),现在是与房主协商一次性付款,我已经开始购买佛山社保,因为自己没达到购房条件不能当时办理过户,但房场局会出示一份公证给我们,请问这份公证有没有效,是不是代表这房子是我的了,等佛山社保满一年后房产局办理过户给我。备注:卖方还欠银行款,需要我们先支付,这前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2011-06-22 11:08 zwwczy(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3 15:50
房场局无权作出公证,如果不符合购房条件购房,可能会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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