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失火损坏他人财物 1、我是国企一名财务工作者,4月13日烧毁废旧票据时不慎将厂区外一户居民家的一些杂物烧毁,请问:单位和我个人该怎样划分责任?
2、受灾户所列物品清单近5万元,我也去现场反复查看,发现水份很大,他们本着单位赔偿的原则不愿让步,但是现在我单位领导本着事情由我而起由我负责的原则,扬言全部损失由我个人承担。受灾户上访到上一级主管领导,领导说让他起诉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受灾户不知为何原因不愿起诉,不断的上访,以此来给我施压,希望我妥协,请问:当时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在事发现场未作记录,法庭以没有申诉证据为由不予受理,这一作法是否合法?
2、受灾户所列物品清单近5万元,我也去现场反复查看,发现水份很大,他们本着单位赔偿的原则不愿让步,但是现在我单位领导本着事情由我而起由我负责的原则,扬言全部损失由我个人承担。受灾户上访到上一级主管领导,领导说让他起诉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受灾户不知为何原因不愿起诉,不断的上访,以此来给我施压,希望我妥协,请问:当时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在事发现场未作记录,法庭以没有申诉证据为由不予受理,这一作法是否合法?
2011-06-21 18:32 沙枣花(新疆-昌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22 15:03
应该由消防部门查明失火的原因,确定责任,如果是工作中的失误导致的失火事故,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个人按照本单位的具体规定承担工作失职的责任,让你全部赔偿是不合理的,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