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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感谢亲为我热情解答疑问。事情是这样的呢:我家二十年前因政府公路建至住宅地,故房子 拆迁。政
你好,首先感谢亲为我热情解答疑问。事情是这样的呢:我家二十年前因政府公路建至住宅地,故房子 拆迁。政 你好,首先感谢亲为我热情解答疑问。事情是这样的呢:我家二十年前因政府公路建至住宅地,故房子 拆迁。政府安置了2块建筑地皮以供自建安置房。一块当时立即建筑用于自己住宅。另外一块地皮由于当 时家里经济拮据,故空置至近年。现在由于人口增长至住房紧张,故在此安置点地皮盖房。城管却下来 执法强拆,说不承认当时的手续!现在已经造成财产损失。好迷茫,我该怎么办呢?
2015-10-20 18:24 1364590069(福建-莆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付银锋律师  2015-10-21 09:48
只要政府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你当然有权利按照规定自建房屋,但是如果政府已经发出通告禁止建房,那就只能按照违法建筑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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