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大股东,未召开股东会议,未经过实际出资人的同意,通过文员取钱偿还个人债务和用于自己家的房屋装修 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5-10-20 17:34 低调的奢华2……(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10-20 17:35
你好,涉嫌。
2 宋超律师 2015-10-20 17:37
你好,这是涉嫌的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10-20 17:57
你好,可以起诉
4 李庆标律师 2015-10-20 18:37
属于挪用公款。
相关法律问题
某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无力偿还,其股东(妻子和儿子)同意出让自己的股权替法人承担债务,法律上生效
7个回复您好,我想请问下没有实际出资认缴的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麼?
0个回复我和我朋友合伙开了公司,我个人借给他20万元用于装修他自己的快餐店
3个回复我和张等四人成立了一家公司。作为股东,张为偿还个人债务,先后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了3份合同,骗取他人3
1个回复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公司给我买了养老保险,在离职的时候他说要我把自己和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1个回复公司解散后做为公司的法人兼股东可以只偿还自己股份所占的债务,然后注销能公司吗?
3个回复通过借款方式筹集注册资金获取公司登记后,将注资款归还他人的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可否视为股东实际未出资
1个回复转制企业新公司股东的出资被老公司偿还债务使用了属不属于虚报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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