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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能以何种理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方能以何种理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我有块地出租给承租方,合同为20年,合同上写有“不得干涉承租方的土地使用”,承租方租用土地后建了个没有营业执照的废旧塑料加工厂,并且把厂转租给他人以营利,现在我想以承租方用土地进行非法经营,且未经出租方同意把土地转租给他人为名义,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现在我想问这种方法是否可行,如果我们因此解除租赁合同,是否算我们违约,我们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如何计算(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只说违约方要赔偿损失之类的),如果承租方强制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的这种行为是否可行
2011-06-21 09:30 woshix……(山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11-06-21 09:33
你好,对方违法经营,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贾金勇律师  2011-06-21 09:45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理由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合同解除是怎么约定的?
3 李海英律师  2011-06-21 10:16
合同是否对转租有约定?具体携带合同到所里面谈
4 于柱律师  2011-06-21 10:19
对方转租就是对方违约了,你可以解除合同
5 易明律师  2011-06-21 14:51
你好,对方违法经营,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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