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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认定,求助
店铺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认定,求助 我们已与房东协商并且房东也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但租房押金不退且商定我们撤场前的所有水电物业费用要由我们交清(我们和房东只是口头商定,并没有用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现在我们已经向店铺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交齐撤场前的所有物业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在得到房东的电话确认(就是确认房东同意我们提前解除合并撤场)后退还了我们租店时的水电物业预押金。请问物业公司经电话确认并退还水电物业预押金的行为还法律上是否可以认定为该店铺的物业关系已经和我们没有关联,是否可以认定房东在事实上已经同意提前解除店铺租赁合同?(备注:我们已经撤场完毕并交齐撤场前所有费用,房东也已经更换店铺门锁。但房东现在反悔,不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还说要告我们,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合同。我们手上没有单证,只有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账本中才有我们已交费用及退还水电物业预押金的记录!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2011-02-17 10:08 Doyouk(福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17日 21时46分
您好:【1】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了,无需再继续履行合同;【2】可以请物业公司的人帮忙作证合同已经提前解除合同
2 朱君秀律师  2011-02-17 10:10
答:已经同意解除。
3 孙新律师  2011-02-17 10:20
可以请物业管理公司证明房东已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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