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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纠纷
分配纠纷 我们村2001被镇政府征用190亩土地用作平阳师范学校和平阳一中校园建设用地,征地款为每亩51000元,没有返还地,当时村民不接受,一定要返还地,镇政府就和村集体协商划十五亩给皇岙村自主使用,村集体就下发给征地户每亩8000元的返还款,征地户也都画押签字了。不知什么回事只审批了100多亩,还剩86亩没有审批,而且还一直空置在那,100多亩的征地户都有了养老保险,那86亩就一直没有。村组织在这几年当中卖了11.2亩政府下划的土地,用作偿还发放的征地返还款,还剩3.8亩没动。2010年镇政府重新拿86亩地去审批,最后这86亩地重新补足现有的征地价60000元,(每亩再发放9000元)并收回村集体剩余的3.8亩地,重新发放6亩的返还地,
2011-06-20 22:41 伏风晓月(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6-21 08:53
什么纠纷?
2 孙新律师  2011-06-21 10:36
现在征地补偿要远远高于60000元,86亩土地重新批也需要按照最新补偿标准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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