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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与,原告丈夫结婚6年经常打架,感情不合,现以分居两年
我是女方与,原告丈夫结婚6年经常打架,感情不合,现以分居两年 我是女方与,原告丈夫结婚6年经常打架,感情不合,现以分居两年,3个月前我起诉离婚,他不同意,法院下个月要开庭却找不到被告了我怎么办,
2015-10-19 13:00 ask201……(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10-19 13:09
离婚: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起诉离婚: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 韩士队律师  2015-10-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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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齐志龙律师  2015-10-19 23:54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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