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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故意伤害
人身故意伤害 我朋友在和他的朋友一起喝酒时,发生了口角。随即不和而散。和他发生口角的人当天晚上打电话约他出来。两人见面后,随即就给了我朋友三刀。现还在医院治疗。其中一刀贯穿肝脏。我方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呢?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对方未满18周岁,对方家庭已经承认,并临时支付了一万元,随后没有在给过。理由是正在筹钱)
2011-06-20 07:40 齐俊超(河北-保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20 07:42
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犯罪,对方还要承担民事赔偿之责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6-20 07:53
马上报警,有公安立案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1-06-20 07:50
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对 方的刑事责任.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由对方承担.之后你方可以要求对方对你们进行民事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1-06-20 07:58
对方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可报警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1-06-20 08:29
首先报案,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害以上的后果,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对方法定代理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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