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问题 2009年8月30日晚上,陈先生到本市一家咖啡店用餐时,将安全通道当成了卫生间入口。由于安全通道与出口外地面有一定高度的落差,致使陈先生踏空摔伤,陈先生经诊断为右三踝骨折、右腓骨近端骨折,住院支付医疗费共计2万余元。此外,依据医嘱,陈先生从2009年9月18日休假至2010年3月。陈先生起诉要求咖啡店支付各项损失7.6万余元。问:咖啡店的是否构成对陈先生人身权的侵犯?陈先生可否请求得到法律的保护?
2011-06-19 19:54 dCW3525(浙江-杭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6-19 20:13
具体是那里?要看过当时情况才行。不能简单回答。建议直接来电咨询律师。杭州地区可以来所咨询。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19 20:17
咖啡店应赔偿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6-20 04:57
属于人身损害纠纷,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赔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1-06-19 22:09
1、咖啡店作为公众场所,有安全保障义务,陈先生 在此受伤,视为咖啡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陈先生有权要求咖啡店赔偿。
2、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2、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1-06-20 11:37
咖啡店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可以起诉咖啡店侵权。
6 110网律师 2011-06-20 12:15
咖啡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1-06-20 12:25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咖啡店构成侵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
8 fqad律师 2011-06-20 14:23
1、咖啡店构成侵权,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带上材料,杭州地区可面谈。
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带上材料,杭州地区可面谈。
9 孙旭权律师 2011-06-20 16:05
向法院起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欢迎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