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挪用公款吗?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没电子商务部门,老板对这块不懂,老板开始招聘我负责公司电子商务这块的全权负责,经营了三个月,创建了支付宝账号,并三个月中,利用支付宝账号的钱 ,为公司的网站营销推广三个月花了4000来块钱,并所有的交易都是通过支付宝的,都有交易记录的,这4000块钱中,部分向老板申请过,他说全权要我负责,后面就没有向老板申请了,全部是支付宝交易的啦,4000多元全部是用于公司营销推广的,这算挪用公款吗?我现在打算辞职 没和老板签订就业合同, 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谢谢!
2011-06-19 13:40 294289……(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6-19 17:54
不是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