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份施工协议,但对方公司有规定,两万元以下不给盖合同章,没有合同我怎么去开票做结算呢?? 施工活已经干完了,但当时签合同时,对方盖的是分部门的业务专用章,去税务局开票,人家不给开,找甲方公司公章或合同章盖章,但对方以他们公司规定,两万元以下的不签协议来推拖,现在没有合同,我就开不了发票,也就结不了款.
真不知还有如此的霸王条款,朋友们帮忙,这件事我怎么解决才好???????
真不知还有如此的霸王条款,朋友们帮忙,这件事我怎么解决才好???????
2009-07-31 15:34 rufeng……(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31 15:47
可以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9-07-31 15:55
如果对方仍不配合,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承担配合盖章的义务。
3 孙新律师 2009-07-31 16:59
对方公司可能就是故意设置障碍以达到拖延付款或拒付款项的目的。
对方不配合,只能诉讼解决。
对方不配合,只能诉讼解决。
4 任国平律师 2009-08-01 01:26
1、建议向天津市建委或总工会反映,如果总工会能出面则好解决
2、如果行政部门无法解决,建议立即诉讼解决。
2、如果行政部门无法解决,建议立即诉讼解决。
5 王颙斐律师 2009-08-01 04:00
盖章和税务开票是一个彼此连接的问题,你不走诉讼确认,如何解决?估计法律上是不能解决掉你的问题的。
6 杨德明律师 2009-08-03 10:10
如果行政部门无法解决,建议立即诉讼解决。
7 董春林律师 2009-08-03 17:40
那就只能协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