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时未签施工合同,难讨要农民工工资 本人是外来农民工,2014年十月承包一个1600平方米的土建施工工程。开工前和开发商达成协议我方为大清包,甲方只供应主材,辅材与耗材均由我方承担。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未与开发商签施工合同,施工期间也与开发商谈过合同,起草的合同改了几次也没有签字,在这期间主体工程也结束了,开发商也按起草的合同付款约定付了部分人工费。2015年4月开工至8月施工期间,开发商支付了1万元人工费,在大部分工程结束后,只好停止继续施工。施工期间多次讨要工资,甲方以种种理由推脱。9月份我们开始找劳动监察大队和信访局,经他们多次调解也无结果。两部门及我方也同意开发商找权威部门鉴定我方工程量的要求,但在我和开发商签书面委托书时,甲方只同意我方工程量可以用吉林省建筑预算定额计算,并不同意我们用相应的取费定额取费,我方没有同意对方的无理要求。我方又继续到相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他们回答我们;开发商耍赖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怎样讨要这些农民工工资?
2015-10-16 17:54 马汝山(吉林-延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汪志国律师 2015-10-16 21:41
您好!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