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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农民工讨要工资
外出农民工讨要工资 我是河南商丘的农民工,去年十一月份去山东滕州打工,由于对方未履行合同——长期拖欠工资、原料不足、造成误工。以工资为要挟强制我们做合同以外的工作。依照合同应给予补偿,提供伙食费用。可对方并未履行。我放现在若是退出,按照合同只有75%的工资可以拿。这样对方算不算单方毁约,我方还需不需要遵守合同少得25%的工资呢?
2010-07-27 18:34 cing(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27日 18时41分
   你方向在若退出,只有75%的工资的约定,排除了你的权利是无效的。你可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拖欠你的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依法维护你的权利。如果不行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7-27 23:14
1、合同中的此条款无效,你不必理睬;
2、申请劳动仲裁,不但要单位支付长期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支付未按时发放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多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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