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赡养老人问题 两兄弟各自成立了新的家庭,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分家单”。内容如下:财产分配:两个院落,两兄弟各一。 赡养老人方面:哥哥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弟弟负责母亲。两位老人在世期间,和兄弟两个轮流居住,每家一年。如故去一人,则不再轮流居住,只由负责人赡养送终。现母亲故去一年,弟弟拿“分家单”说父亲的生活不再和自己有关。分包赡养老人不合法,那么只有做父亲的可以提出合伙赡养吗?如果做父亲的偏疼小儿子,吃定大儿子了,做哥哥的权益如何保障?现在父亲的生活和将来医药费等开支是不是父亲不要求,就只得由大儿子一人承担?盼各位律师回复!
2011-06-18 13:12 错爱射手座(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6月18日 16时16分
孩子的分家协议对父母是没有效力的 两个孩子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2 李同红律师 2011-06-18 13:45
您好,弟弟也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3 谷友军律师 2011-06-18 13:52
所有子女均有赡养义务。
4 孙新律师 2011-06-18 14:16
双方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5 赵江涛律师 2011-06-18 14:33
两兄弟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6 常路律师 2011-06-18 14:48
您好,两兄弟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7 孙新律师 2011-06-18 15:16
建议协商解决。
8 陈晓云律师 2011-06-18 16:24
兄弟俩签的分家协议无效,如父母也签字的,有效。
9 孙新律师 2011-06-19 07:02
所有子女均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