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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借钱还不上股东及法人责任
以公司名义借钱还不上股东及法人责任 以公司名义借钱10万,并质押了公司的股权,全体股东及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其中有5万元用作公司采购款,另外5万是公司另外一隐名股东私人借的并未用于公司。全部资金都未打入公司账户及公司股东私人账户。但公司经营问题到期没钱还了,债主起诉公司,股东和法人有什么责任?会否牵连到股东私人财产?
2015-10-15 17:45 无聊2014(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15 18:12
建议积极应诉,不出庭的肯定很不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不会涉及个人财产。
2 徐玉杰律师  2015-10-15 18:32
虽然是公司借款,但以各股东的股权质押,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和各股东还款,既然法院通知领取原告的起诉材料,还是要去领取并积极应诉。
3 110网律师  2015-10-15 21:24
股东只因股权被质押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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