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法律咨询
这样的房子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这样的房子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于2013年付5万元订金申购了本单位筹建的经适房一套,至今未完工也未竣工验收。单位与开发商最近提供了一份预售合同要大家签,合同与开发商签,价格为暂定价3800元/平方米,说的是最后多退少补。已有很多同事因单位要求已预交了10-15万元现款,并由单位统一提取了个人公积金20万左右,现又要求办理贷款(据说年前就可以办定贷款手续履行还贷义务了)。而目前的现状是,房子还未完工,更不提竣工验收了。
请问,房子未竣工验收交全款并履行还款义务对吗?
请问,这样的房子怎么保障个人权益?
2015-10-15 12:26 绿英万丛(湖北-襄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15 12:36
您好,对于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结完《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便可预收房款。您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定相关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