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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与一家公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日至为2015年一月,到期后未续签,我也仍留在该公司工作,
2014年与一家公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日至为2015年一月,到期后未续签,我也仍留在该公司工作, 2014年与一家公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日至为2015年一月,到期后未续签,我也仍留在该公司工作,现在我想离开,能直接走人吗?我是否还有其他责任?
未续签期间的双倍工资什么的无所谓,主要是我想离开,是否要什么手续和责任?
2015-10-15 00:51 1364999389(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10-15 07:20
可以申请辞职,走人
2 李庆标律师  2015-10-15 07:31
与公司沟通下。
3 宋超律师  2015-10-15 07:5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5-10-15 08:14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离职,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徐卫东律师  2015-10-15 08:57
你好,这是可以辞职的。
6 赵江涛律师  2015-10-15 09:22
可以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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