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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你好,律师,我急需想了解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希望给予解答,非常谢谢。
  事故发生人是我弟弟,他今年22岁,他和锦州一家劳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去年五月份发生的工伤,伤的是眼睛,现在由锦州劳动局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五级工伤,我今年五月份收到的结果,但上面日期却是去年十月份做的结果。结果我拿来了。现在单位该如何赔付我们?单位只付了医院的医疗费,其他什么都没有补偿给我,现在要我写份申请,关于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和统一次性补偿,你说是这样的程序吗?我现在是否该写?我该怎么办呢?
2011-06-17 11:21 jianwe……(辽宁-锦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0 08:55
正常的话,单位根据你的请况,如果身体允许的话,应安排适合的工作给你,如果不行的话统一一次性补偿是合法的,补偿也是有标准的,你可以写。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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