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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纠纷
祖屋纠纷 我有一个关于祖屋继承权的问题向您咨询一下,我爷爷奶奶在农村有一处
老房子,膝下有三个儿子,我爸爸是小儿子。爷爷先去世了,在爷爷去世之前,我大伯二伯已经大学毕业,而我爸爸还在读小学,那时候,我奶奶认为,前面两个儿子已经培养成大学生了,祖屋就给小儿子了,就立了遗嘱,房子给小儿子,也就是我的爸爸。遗嘱是由我爸爸的表兄弟代写的,有个人印章,还有当时农村村委的印章,那时候是1980年。但遗嘱一直没公布。
    后来奶奶突然去世,没来得及把遗嘱拿出来,叫表兄弟出来作证,他不承认了,那个时候叫村委出来做证人,立了份分家协议,我爸爸拿祖屋的一半产权,上面两兄弟各拿四分之一。三兄弟都签字盖印。
    过了几年,我爸爸自己要造房子,因为当时有政策,农村里造新房子,要把自己名下的老房子拆掉,所以三兄弟商量了一下,就私下协商把房产证的名字写成我二伯的名字,并立了一份私下协议,但那份协议上我爸爸没有签名盖章。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二伯的名字。但房产证在我爸爸手上。
    大伯已经去世,大伯的家属已经放弃对祖屋的继承权,也撕毁了当时的协议,我想咨询的是,我爸爸还有对这处房产的继承权吗?上诉的遗嘱和协议哪些有效,哪些无效? 请指教!谢谢!!
2011-06-17 09:31 lgw258……(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玲律师  2011-06-21 12:22
叫村委出来做证人,立了份分家协议,我爸爸拿祖屋的一半产权,上面两兄弟各拿四分之一。三兄弟都签字盖印。
此时,该分家协议是三兄弟真是的意思表示,有效。可以变更之前你爷爷奶奶所立的遗嘱,虽然你奶奶所立的遗嘱也有效,你们自愿如此分配,又没有其它继承人。
私下协商把房产证的名字写成我二伯的名字,并立了一份私下协议。该协议虽然你父亲没有签字盖章,但也是你父亲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你父亲一直保管房产证并没有异议,可以认为认可该协议。该协议中应该除了写明登记所有人外,还有个人的份额或者形成原因的解释等描述,也就是该协议不影响三兄弟对该房屋的按份共有,尽管登记所有人是一人。
你大伯去世,本来他的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放弃继承,那么作为两个兄弟的第二顺寻继承人得以继承他的财产。也就是你父亲除了自己有的1/2外,还可以继承你大伯的一半,即1/8.
如果他们兄弟当年的协议内容是该房子直接是老二的个人财产的话,任何人都无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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