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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祖屋拆迁引发的财产纠纷
乡下祖屋拆迁引发的财产纠纷 我爷爷的祖屋即将进入拆迁(爷爷奶奶早已去逝),膝下四男三女,多年以来只有我二伯的子女住在乡下祖屋,其他都已迁入城市,如今祖屋拆迁,二伯(已去逝)的子女要争夺房子产权面积,原因是他们常住那里,这是否合理?另外拆迁办是否能允许二伯的子女单方面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2011-05-10 14:40 lm0591(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10 15:22
不可以的。需要全部继承人签字才可以
2 110网律师  2011-05-10 22:51
您好,最好先明确一下土地证是否有办到他人名下,比如你二伯。
    其次,若土地证方面没有问题,那么房屋拆迁,有继承权的人都有权分得应得份额,拆迁办到时候一般要进行听证,确定房屋权属和分配没有争议的,所以单你二伯子女单方面是不能签协议的。
    具体面积如何分配要看到时候的拆迁政策而定。因为某些地方拆迁政策会考虑居住人的利益,可能会多补偿;还要看房屋面积,也会影响到补偿面积。
3 110网律师  2011-05-11 08:55
你爷爷的租屋应归四男三女继承(或孙子女、外孙子女转继承);二伯子女独吞祖房跟拆迁办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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