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维权问题? 我于2010年9月进入现在的公司,一直到现在老板也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在1月底的时候,在员工大会上有这样说过“如果员工需要签合同的就签”,可是一直没见他主动找我们签订合同。也没有帮我们买社保,好像听说公司的规定是员工必须满一年才能买社保。按理说,签合同还有买社保应该是老板主动找员工的,哪有员工强行要求的道理。由于公司待遇不好,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需要正规渠道向老板请辞吗?还有我能得到两倍工资的补偿吗?所谓的工资是我每月的实际所得,还是工资条上的数字?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2011-06-16 16:55 xcf923(湖南-岳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6-16 17:03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到时即可离职。
2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6-16 18:12
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