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诽谤,咨询律师,急!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六月份面试一份工作,当天通过了并入职。第二天因为觉得待遇不是很理想就没去上班了没有通知HR,然后HR打电话问我,我电话坏了没接到,她就打去我朋友那问[我简历上写的紧急联系人],然后我朋友问我,我就借口让我朋友跟她说是因为可能要交培训金所有不去了,我朋友就问她是不是要收培训金,HR听完后说会回去公司调查有没有这回事。过了不久又打了电话说公司没有任何人说要收取培训金,我也就承认我是借口是因为工资问题才没去对她们公司没恶意,但她马上说我这样公司是要追究我法律责任的,要让他们公司律师团告我。吓到了。我就郁闷了。我无缘无故是犯了是什么罪了。诽谤??会怎样吗?有律师帮我解答下吗。我现在很郁闷了!
2011-06-16 11:13 memymy……(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6月16日 11时24分
有无签订任何入职协议或者试用期协议?你并没有对谣言进行散布,就没有构成诽谤罪。你可以明确表示因为待遇不满意,并不触犯刑事责任。请放心。
2 李开宏律师 2011-06-16 11:49
没有触犯刑律, 不用担心, 你想辞职, 可以在试用期内依法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然后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