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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离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合同期内离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我是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都不健全,做为人力资源专员,我一直都在修改,但至今仍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撰写的制度公司领导不批):1.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购买社保,深户的员工购买社保,公司只出具为非深户购买社保的同等标准的金额,其他由个人承担。2.未购买住房公积金。3.加班7.5小时调休半天。4.入职3年内的员工只有2天的带薪年休假。5.所有带薪的假期都规定为只享受基本工资。6.财务核发工资时签两份工资表,金额不同,但是从未给员工工资条。7.试用期的员工不购买社保。8.产假只有90天,独生子女或者难产的也没有多增加的15天,发放的是基本工资。
以上的情况,如果我现在提出离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该如何提交离职(是在公司直接提交还是到劳动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仲裁)
2011-06-16 09:29 andoxs(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6-16 12:40
1,公司有很多违法的地方,建议你先可以与律师电话联系,帮你分析,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6-16 10:02
1、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员工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3、建议不要先提出辞职。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1-06-17 10:08
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员工在特定情形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处理得当并保留证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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