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婚前有一套我个人产权房,结婚后变卖了,用这笔钱重新购置了一套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并且已经在公证处公证过,现在房子有部分银行按揭,请问?
1.离婚后房子会判给我吗?
2.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3.如果在公证处财产约定每月的贷款由我来还,离婚后是不是就不按照婚后贷款平分来处理了?
谢谢!
1.离婚后房子会判给我吗?
2.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3.如果在公证处财产约定每月的贷款由我来还,离婚后是不是就不按照婚后贷款平分来处理了?
谢谢!
2009-07-30 08:42 jeccy(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7月30日 08时48分
会判归你;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不是。
2 110网律师 2009-07-30 09:02
该房产你可以主张是个人的财产,至于婚后他偿还的部分你可以退还,如果有公证文书证明系由你来偿还的话,那么该房产更与对方无关了。
3 孙新律师 2009-07-30 09:26
属于个人财产
4 孙新律师 2009-07-30 10:45
公证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