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份借给朋友十万元,为期半年,每月付利息给我,当时是夫借妻做连带责任担保 2009年6月份借给朋友十万元,为期半年,每月付利息给我,当时是夫借妻做连带责任担保。半年后对方还是付利息给我,我们也没有重新签借条,两年后他们离婚了,我也没向对方追讨,对方还是付利息,直到2014年3月,对方拖欠我利息到现在,现在对方无能力偿还,我可以向对方的前妻追讨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2015-10-10 16:03 ask201……(广东-惠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5-10-10 16:06
可以起诉其夫妻。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15-10-10 16:16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尽早起诉对方要求其还钱
3 雷衍祥律师 2015-10-10 16:18
可以向对方的前妻追讨
4 刘祖虎律师 2015-10-10 16:19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 杨俊圣律师 2015-10-10 16:57
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追讨。
6 王健律师 2015-10-12 09:38
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同时起诉两人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本人为朋友担保(无限连带责任)在岳阳同城代公司借代十万元,现朋友失踪
1个回复我替朋友担保五万元钱,现在朋友还不起,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我得互连带责任,本金和利息我要一起出
0个回复你好,我借给朋友十万元,当时朋友主动提出利息按五分计算,现在
5个回复借给朋友十万元整,约定利息为每月3000元,现在不给了,可以
9个回复我在2014年3月份的时候给两个朋友做民间借款的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一人为借款人,另一人和我
2个回复陈中林担保人的责任(每月5000的利息,当时只拿到45000)
2个回复我朋友带我去借了十万高利贷(他认识那个债主)说合伙做生意,每月10%的利息
0个回复我帮朋友的借款做了担保,借款合同是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到期他未还款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