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未写到房屋产权,应该归谁? 通过调解完成了离婚诉讼,调解中协商价值60万的房产,被告可以居住,给原告10万折价款,由于被告居住,所以要求其偿还剩下的20万房贷,但是调解书中却写着:XXX地住房归被告所有,原告将房屋按揭转至被告名下。
但是这里面始终没有确切写明房屋产权归谁,被告就借这个文字漏洞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要房屋的产权。
请问被告这种请求法院是否会受理?
但是这里面始终没有确切写明房屋产权归谁,被告就借这个文字漏洞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要房屋的产权。
请问被告这种请求法院是否会受理?
2009-07-29 10:19 qcdn_j……(北京-海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29 10:22
调解书的意思是房屋产权归被告所有。
2 孙新律师 2009-07-29 10:22
“XXX地住房归被告所有”,已经很明确了,怎么是未写到产权呢?
3 孙新律师 2009-07-29 16:31
房屋产权归被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