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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金
关于赔偿金 我是属于路桥企业,所在地长春。单位归辽宁省管辖,2008年9月1日改制结束。我们已拿到了相应的补偿金。
    2008年12月单位进行了内部机构聘用。我没被录用,单位开始是让我们在家等待,2009年1月至今没给我们一分工资,过年、过节补助及福利都没有发。现在却说让我们签字解除劳动关系。我想请问如果这样,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2009-07-28 22:06 wangxi……(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7月28日 23时02分
可以要求补发工资,补偿12个月的工资。
2 滕月辉律师  2009-07-28 22:14
需要看你工作了多少年,是否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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