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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该怎么办?真的要被扫地出门吗
请问我该怎么办?真的要被扫地出门吗 我家现住的一套房子是我父亲原单位的,96年左右向单位交了一万多元钱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并有收据,但当时单位并没签购房合同且我们家没取得房子产权,后我家想购买房子全部产权,但单位一直拖延,我父亲于2003年被买断工龄,但我全家仍居住在此房中,直到2011年单位通知我们说要将我们所住房子在今年6月向社会拍卖,5万元起价,如果在当时单位同意出售房子给我们,将只再需一万左右即可取得全产权,可现在要向社会拍卖,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1-06-12 17:30 siyi71……(江西-宜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06-12 17:35
如果没有产权,单位有权处理自己的 房子。你得想办法证明那一万是购房款,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也没有办法证明,双方当时有这个意思表示,那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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