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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产假待遇
离婚后的产假待遇 你好我是国企女职工,我离婚了,但是发现怀孕了,如果做流产手术单位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待遇
2011-06-12 13:38 VVo4575(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2 13:49
产假是建立在合法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对妇女产子时给予的法定假期,如果你怀孕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则可以享受产假的政策。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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