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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款给朋友10万元,以其机器设备(价值约100万元)作抵押
我借款给朋友10万元,以其机器设备(价值约100万元)作抵押 我借款给朋友10万元,以其机器设备(价值约100万元)作抵押。到期后朋友玩跑路,我申请法院执行令执行其机器设备,但发现机器设备已经被另一家法院保全查封(原告诉讼标的20万元)。请问,法院还能帮我执行该机器设备吗?我的申请结局会是怎样呢?
2015-10-07 22:02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10-07 22:07
你好,可以的。
2 殷建伟律师  2015-10-07 22:45
判完了,进入执行程序的话,你的要求应该没问题,100万,赔了对方20万也够你的。
3 孙新律师  2015-10-08 07:55
执行完20万,有剩余款项可以执行您的。
4 孙新律师  2015-10-08 10:04
您好,按照您所述,该机器设备按照市场价值估算以后确定价值是壹佰万,超过了对方执行的标的金额,您可以尽快提起诉讼,要求主张执行的超出部分金额供以偿还您的债权。
5 宋超律师  2015-10-08 10:14
该机器设备按照市场价值估算以后确定价值是壹佰万,超过了对方执行的标的金额,您可以尽快提起诉讼,要求主张执行的超出部分金额供以偿还您的债权。
6 张仁藏律师  2015-10-08 10:16
您好,
需要,执行完20万,有剩余款项可以执行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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