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提留 就是我们企业每个月从我们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总工资的10%做为部门或车间的提留(提留金就是把从我们身上扣除一部分在节日的时候买东西给我们,发福利,等)除了扣除10%外还每个月扣除45快钱做为厂里到年终做为年终奖发给我们。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要举报劳动局这个推那个,那个推这个不当回事,请问我们该找谁!上个月更加离谱的是还扣了我们800多一个人,真是伤心。请你们帮我们出处主意谢谢。
2011-06-11 04:33 qol4819(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6-11 08:24
违法!属于克扣工资行为。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可以主张支付工资和赔偿50-100%的损失。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可以主张支付工资和赔偿50-100%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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