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造成人身伤害的法律咨询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母亲上山伐竹后扛着一捆竹子回家,路经蒲某人家的竹林,蒲某人看见就说我母亲偷伐他家竹子,并且找上门将我母亲打成重伤并住院(当时只有我母亲一人在家)。后我父亲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处理并向其索要赔偿,但政府的相关人员告知我父亲,要我家自行承担30%的医疗费用,并不予受理。(注:蒲某人是我们当地的一名村干部)
2011-06-10 16:10 Dnr3984(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10 16:14
报警处理吧。对方涉嫌刑事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6-10 16:20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蒲某的刑事责任。同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3 谷友军律师 2011-06-10 16:24
直接报警处理,构成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1-06-10 16:32
建议报警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1-06-10 16:34
如司法签定确为重伤对方要负刑事责任的
6 赵江涛律师 2011-06-10 16:34
可以报警、起诉索赔。
7 李同红律师 2011-06-10 16:51
建议直接报警。
8 孙新律师 2011-06-10 17:00
你好!
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马上报警。
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马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