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宝宝的费用怎么报销 我是江苏宜兴的女性,2011年3月在无锡结婚了(老公是无锡人)2010年8月开始交的6金一险,2010年10月份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孕期反应特别严重,我要求11月份开始请假休息直到生产结束再上班,和公司也达成了协议,同意在我休息期间继续给予缴纳6金1险。2011年5月由于公司内部调整,我们这边的办事处关闭了,公司说给我交金交到7月份结束,我预产期是2011年6月19,然后我这边也自动离职了,请问这样我生完孩子能报销吗?(在无锡妇幼生孩子最多能报销多少钱?)怎么报?另外,我是6个多月之后才开始使用生育金做产检的,之前没办好准生证都是自费的,现在即将临盆,请问生育金里的1100只用了300多,剩下的钱是不是就作废了?请各大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2011-06-09 16:42 jgz907……(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09 16:37
应该可以报销,具体金额你咨询当地12333.
2 110网律师 2011-06-09 18:04
1、怎么报销的事情你可以直接问当地的生育保险基金。
2、关于生育金是否作废的问题也可以问当地的生育保险基金。因为这些问题都是生育保险基金操作。
2、关于生育金是否作废的问题也可以问当地的生育保险基金。因为这些问题都是生育保险基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