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领导刁难,为了报复,向竞争对手(旧同事)披露了公司的内部情况 因公司领导刁难,为了报复,向竞争对手(旧同事)披露了公司的内部情况,如客户要降降多少价与价格,公司产品出了什么问题,但没有收竞争对手的任何利益,且竞争对手没有得知情况后也未对我司造成实质的损失,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犯罪
2015-10-06 10:09 ask201……(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06 10:31
不属于犯罪。
2 雷衍祥律师 2015-10-06 11:03
不是犯罪。
相关法律问题
我要从公司离职,但是领导要求我写承诺书,保证2年内不入职竞争对手公司
3个回复张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为了公司的质量问题,我把我同事当天生产情况反映给主管
0个回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全部都在用人单位手中,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之前一位做过的同事去了竞争对手那里
1个回复你好:我被公司同事打伤至今半年多了,当时我向公司领导反映了这个情况
4个回复我是国企员工 下班之后公司领导还要管我的私生活 管到我烦了 我就顶了2句话 这个情况他们要对我进行开
1个回复在公司领导刁难就直接旷工了4天,然后领导发信息不要来上班了。
2个回复律师们好,我是一名7个多月的孕妇,现在还在上班,我在公司遇到领导的刁难,得不公平的待遇
2个回复我的上级领导以不符合公司安排为由,不和我协商,在公司内部网上以我的名义提交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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