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前由于婚姻需要,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由我一个人名义申请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婚房,房产写的我一个人的名
婚前由于婚姻需要,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由我一个人名义申请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婚房,房产写的我一个人的名 婚前由于婚姻需要,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由我一个人名义申请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婚房,房产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的话,是否需要归还对方父母出资的增值部分?还有截至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部分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对方是否需要承担一半?
2015-10-04 23:02 nn(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5-10-04 23:20
不需要归还增值部分,如果房子归你未还清贷款是由你自己承担的
2 韦云律师  2015-10-05 07:37
不需要归还对方父母出资的增值部分;
房产是你个人财产,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是你个人债务;
如果你愿意分给对方房产,可要求对方承担未还清的贷款。
3 张鹤生律师  2015-10-05 10:16
不需要,属于你个人的
4 李军律师  2015-10-05 11:47
如果对方父母出资是赠与,则此房产归你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归你,贷款由你继续偿还。
委托律师处理吧,需要帮助,与我联系面谈。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