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不过户用卖方人的名义把房屋抵押贷款 我和我老公名下的房屋已经卖掉了,对方给了全款,公证过了,但是不过户,买家说让我无条件配合抵押贷款,并在二手房买卖协议中写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债权债务问题由他承担。我想问一下,如果陪他办理抵押,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房屋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我们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屋。
并且他在补充协议中,写了一条;以后如确需办理过户,不办理对我造成较大损失(大于10万以上损失),经协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一般情况下我不能催促他办理过户。这一条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我已经签过字按过手印了。
并且他在补充协议中,写了一条;以后如确需办理过户,不办理对我造成较大损失(大于10万以上损失),经协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一般情况下我不能催促他办理过户。这一条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我已经签过字按过手印了。
2015-10-04 20:52 shiwuz……(河南-新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10月05日 10时22分
第一、贷款人不能是你,你只限于用房子提供抵押担保;
第二、你的最大风险是信用风险,如果对方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执行你的房产,会被记入征信。
第二、你的最大风险是信用风险,如果对方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执行你的房产,会被记入征信。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5-10-04 21:01
有没有写明提代物保以该房屋为限 提供担保
3 110网律师 2015-10-04 20:37
建议不要这样做,可以要求对方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