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女儿在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以家里经济困难,拒绝给老人赡养费
儿子去世,子女还没有工作,儿媳对老人是否要赡养权呢?在法律上
老人生前公证房产给其中子女为受益人,前提必须是养老送终,但是受益人并未做到养老送终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父母有退休金也有套房产,但是把房产给了小儿子,父母和小儿子一致同意不需要没工作的大儿子赡养老人,并有
子女无能力赡养能力 老人是否可以把名下房产归公入敬老院??
怎么赡养有劳动能力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