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公证房产给其中子女为受益人,前提必须是养老送终,但是受益人并未做到养老送终 我爷爷奶奶生前在公证处公证他们一套房产,受益人是二叔的子女,注意,前提是必须做到养老送终。公证时,其他女子概不知情。但是老人是在各个子女的赡养下离开人世。受益人一家并未做到养老送终。因为老人是每个月轮流在3个姑娘家生活。在这里我想问的是,这份公证还是否生效因为我们考虑儿女都有受益权,如果我们起诉,是否能胜诉,受益方是否存在过错,因为都认为他们没有做到养老送终。现在公证的房产名字依然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老人不在,这是否属于遗嘱。我们不在乎房产归谁,但是就是心理不平衡,,二叔一家做的一点不够。觉得没权利是受益人.。我并没有积分,希望好心的律师给予支援!谢谢
2015-07-05 10:10 zhangx……(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5年07月05日 10时17分
没有履行遗嘱所附条件的,按法定继承,子女都有权继承。
相关法律问题
老人去世后,有五个子女,其中一人继承房产,但是有两个人不同意他单独继承房产,怎么办
5个回复老人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写了遗嘱并做了公证,但是受赠人先于老人去世,那房子怎么办
1个回复老人房产,3个继承人,其中两人放弃,由一人继承,做过公证,现在放弃者中有人反悔
6个回复请问老人本来有自己的养老房,八十年代分家是说好了的,但是现在老人受小儿子蛊惑告其他子女不养老
1个回复父亲幼年过继给无子女老人,本打算养老送终,可父亲比奶奶早两年病逝,奶奶生前两年由我大伯照顾,奶奶去世
1个回复房产继承,有六个子女,其中一名子女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老人的房子过户了
4个回复老人生前只是口头约定将房产给某个子女,老人过世后其它子女有没
0个回复老人去世房产未过户,其中一子女尽全部赡养义务,房子该归谁?如果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