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调取原告的短信内容 我有一个民事案件, 原告说 有重要证据在短信中,但是原告未能保存短信,向法院要求了一张调查令去调查(原告自己本人短信内容), 但是,移动公司非常不配合, 说法官本人来都不给查, 只有检查部或者公安部,他们会有特殊手段 才可以查。
请问这个情况到底怎么办? 明明是 公检法三个部门统一,为什么移动偏偏把法院撇开? 请问移动这样做法合理吗?明明是查自己的短信内容 根本不牵涉隐私问题。
民法中有规定相关的条列吗?
其次, 那些说不能调取的人 怎么理解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宪法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 但是原告人查的是自己的短信内容,所以根本不牵涉侵犯个人隐私等之类的问题。
请问这个情况到底怎么办? 明明是 公检法三个部门统一,为什么移动偏偏把法院撇开? 请问移动这样做法合理吗?明明是查自己的短信内容 根本不牵涉隐私问题。
民法中有规定相关的条列吗?
其次, 那些说不能调取的人 怎么理解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宪法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 但是原告人查的是自己的短信内容,所以根本不牵涉侵犯个人隐私等之类的问题。
2011-06-06 23:40 youhav……(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07 09:00
让法院去交涉吧;
2 110网律师 2011-06-08 16:37
那你只能将此情况反映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