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村委财务印章的宅基地款收据,有效吗? 我于06年1月向村里付了60000元的宅基地款(我家属于土地困难户,经村里同意批了三间宅基地,按当时困难户照顾的价格付的款,其中还包括了建房需交的费用),村里也给我开了收取宅基地款的收据(盖了村委会财务印章的),地是村里的规划用地,很多像我户一样的住房困难户,已经在那建了房,村里也给我批了建房报告,有村委会的大印.这样能证明这块地是我户的吗?这样的建房报告可以批准吗?村干部说是马上可以建房的。可现在已经4年了,连建房报告上所指的那块地,是不是属于我户的也还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小女子万分感谢!!
2009-07-25 21:31 法拉(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6 03:01
可以诉讼解决。
2 周泽高律师 2009-07-25 22:07
可以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