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签劳动合同问题 本人劳动合同今天到期,已经与公司签两次合同,本人有找公司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公司拿了一份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上面有我签的名字,我名字是原件写的。我在还差一个月合同到期的时候要求公司签无不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没答复,结果到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通知我,给我一份复印件不签合同,上面还有我签字。我从来没收到不续签通知书签字,通知书是复印件,上面却是我的笔迹签名。问题是公司根本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上面签的字确实是我名字。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想了想,应该是我用笔写字不下水,通常会在白纸上写下名字。结果被公司利用这张纸复印不续签通知书。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公司说通知我了,不需要赔偿。我有签两次合同,如果第三次公司不续签,这种情况有赔偿没?如有。是怎么赔偿法?谢谢!
2015-09-30 19:17 金辉168向(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电话:15801823795 2015年09月30日 19时46分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