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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我们闹离婚,我们婚前有四十万元用于买房的,但是买的是他父母的房子,当时也没有写购房协议,现在要离婚了,我们也没证据证明那是婚前财产,怎么办,当时结婚之前从银行汇给女方26万。还有十几万是我后面一点点给的,现在女方给了我二十万,还有二十万不给我了,我怎么才能要回来,上次去民政局离婚,她要把钱都准备给我的,我当时不想离婚就没离成,当时在民政局写了个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写的是:男方家庭婚前财产40万用于购房,离婚前给我20万,离婚后给我20万,当时没离成,我只拿到20万,那个离婚协议现在在民政局,民政局会不会把那个离婚协议销毁了,民政局会在网络上留档案吗?我们可以在民政局拿出来哪份离婚协议吗?
2015-09-30 13:56 taiqi1……(河南-平顶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学飞律师  2015-09-30 14:02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由备案,可以作为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5-09-30 14:04
您好,您去民政局问一下。应该可以的
3 崔新江律师  2015-09-30 14:38
民政局是不会销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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