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舍己为人”是否合法 我与前妻离婚后,儿子归其抚养。前妻再婚。再一次意外中,儿子继父去世,儿子与其继兄弟受重伤。为给儿子疗伤,我定期打一笔钱到儿子账上,可发现打给儿子的钱被前妻一笔一笔地领去为她继子治疗。原来两孩子她一个也无经济能力为其治疗,而我打的钱只够儿子的治疗费用,继子失去父亲后已无其他血亲,她看那孩子可怜就决定亏待自己的孩子也要救他,而现在两孩子的情形依旧不容乐观。她这样做合法吗?她有权这样处分儿子的钱吗?我能要求冻结儿子账户吗?
2011-06-05 23:27 630646……(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郭希玲律师 电话:13838256067 2011年06月06日 08时49分
你好,如果你已经明确是为儿子治病而给她汇的钱,她没有权利挪为他用
2 张煜律师 2011-06-06 09:28
如你已经明确是为儿子治病而给她汇的钱,她没有权利挪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