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和男方的婚姻关系(没有结婚证,但有共同户口本)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十七八年,共同生有一子,没有结婚证,但有共同户口本(盖有已婚的章),户口本上写的是夫妻关系,户口本上儿子是直系关系,现在男方有出轨行为,和第三者已同居有三年,男方想和第三者在一起,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怎样解除和男方的婚姻关系,并得到应有的补偿。
2010-10-25 08:40 wdt7235(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0-26 16:19
你好,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补办结婚证然后申请离婚,如果男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少分或者部分财产并赔偿。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2010-10-25 17:14
你说的情况应该是94年前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你想离婚的话应该先补办结婚证。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补偿或者多份财产,也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方涉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