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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我司开具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将发票联丢失了,抵扣联还在,要求我司在税务局开具证明才能给我司挂账,但我司所在当地税务局说对方可直接抵扣,不需要开证明,也不可能开具证明。请问我司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该发票并重新开票吗?若我司开红票冲了,税务来查会不会有问题?
2015-09-27 22:06 艾斯可淩(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月红律师  电话:13757488909  2015年09月28日 11时28分
您好,开票方税局应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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