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咨询 你好!2005年的时候在中国电缆城--官林的一家叫久立电缆的厂里因工受伤,当时因为着急病情先送到当地医院抢救,当时是用自己的名字,因为医疗技术不过关,只能送去市里的大医院,去了之后我们只顾病人,没有顾及姓名什么的,厂里私自报了厂里另一个已有社保人员的名字,等手术过后,他们告诉我们是用别人的名字,我们也没有顾及那么多,在医院一个多月一直用的别人的名字。在此期间,厂里倒是没有拖欠医药费。出院后,他们没有吱一声说有什么赔偿的,甚至最后连工资都少付了。因为碍于面子问题,没有追究任何责任且没有要求赔偿。今年,他们做的越来越过分,我们想起诉之类要求赔偿,请问,那么长时间还有效吗?还能赔偿吗?
2011-06-01 20:02 yZI7948(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查仲来律师 2011-06-01 21:14
工伤是否造成你残疾,残疾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2 宣春明律师 2011-06-01 21:54
你申请工伤的时间已将过了,但对你厂冒名的事可能是你们厂用别人医疗保险的名报销的医疗费,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