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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让前夫探视孩子,前夫可否拒绝给抚养费?
离婚后没让前夫探视孩子,前夫可否拒绝给抚养费? 孩子三岁时,父母离婚,长期不在一块,孩子对父没有印象,孩子随母。为不影响孩子的新生活,没让父来探视。父以不让探视为由不给抚养费,可否?
另外,没经父同意,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是否合法?可否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
2009-07-23 21:35 emm(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2009-07-23 22:11
不能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对方也不应不给抚养费。改随谁的姓这个都可以。
2 110网律师  2009-07-24 08:25

  1、不可以。2、法律规定孩子可以跟父姓,也可跟母姓,因此改姓合法。不能以此拒绝支付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09-07-24 14:13
不能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对方也不应不给抚养费。改随谁的姓这个都可以。 作为重庆地区长期办理婚姻案件的律师,我可为您提供全程服务,您可与我联系。联系方式 QQ 154599375  电话 13709422601  张律师
4 110网律师  2009-07-25 23:38
不能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对方也不应不给抚养费。改随谁的姓这个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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