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条款合理,合法么?找哪个部门? 一审,二审败诉。其中就有加班费和养老保险的问题。合同,协议条款中有1.工资中(计件工资制)已包含加班费(加班也没有加班费)。2.工资中已包含养老保险(要买就得全资购买,扣工资。否则,签不买的协议)。这样的合同(协议)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样的养老保险买法是否属于乱扣工资范畴?保险如何追回厂方应出的部分?这样的问题,是法院受理还是劳动部门受理?
2011-06-01 08:56 ObX4156(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01 09:05
公司做法不合法 先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1-06-01 09:11
建议你来电咨询 。结合案件和判决书详细分析。
3 孙新律师 2011-06-01 09:20
不能,这协议是违法的。
4 赵江涛律师 2011-06-01 09:32
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5 110网律师 2011-06-01 09:37
你好,协议违法,无效。必须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6 李同红律师 2011-06-01 09:42
需要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
7 陈晓云律师 2011-06-01 10:12
依法申诉或申请检察院抗诉
8 孙新律师 2011-06-01 10:28
协议违法无效
9 赵亮律师 2011-06-01 10:34
1、协议约定工资包括加班是无效的2、也是无效的
您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您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10 李建成律师 2011-06-01 11:13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11 孙新律师 2011-06-01 16:05
建议带上材料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