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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用于开俱乐部,租期两年,还未用一年,房东提前一年欲高价转租与他人,赔偿问题如何界定?
租房用于开俱乐部,租期两年,还未用一年,房东提前一年欲高价转租与他人,赔偿问题如何界定? 请教高人,我租房用于开俱乐部,租期两年,还未用一年,房东欲提前一年高价转租与他人,但这样会严重影响我的俱乐部经营,已签合同,违约金寥寥无几,想请教如果房东非要转租而我方又不想失信于客户,通过打官司,我想要的赔偿:物质方面的包括最初创业的所有投资花销(当然去除能够再次利用的器械等物质投资)以及相应的精神赔偿,不知是否合理?
2011-05-31 22:33 孙广富(山东-威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6月01日 19时31分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你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6-01 08:30
不合理
3 110网律师  2011-06-0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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